泉州仲裁委员会公告
陈福如(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7211092031):
本会受理申请人许志安与被申请人陈福如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,案号为[2026]泉仲南字192号。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、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、仲裁指南、仲裁员名册、选定仲裁员函,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,逾期则视为送达;提交答辩状期限、举证期限、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。答辩、举证、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当日,本会依据《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,请你方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、仲裁员声明书、开庭通知书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本案定于2026年6月5日10时00分在本会南安分会开庭审理,请准时出席,并于开庭后15日内依法裁决,请于裁决之日起1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,逾期视为送达。
泉 州 仲 裁 委 员 会
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
本会地址:福建省南安市新华街168号市武装部办公楼一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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